第三百七十六章:魔骑行踪,打草惊蛇

南朝陈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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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卧牛岭距离崂山府城不远,本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,山势不高,树木郁葱,溪流潺潺,遍地野花山果,许多牧童都喜欢把牲口赶到此地来放养。牛羊皆饱,牧童们也能玩个痛快,不时采摘些果子吃,悠闲乐哉!

    但自从战事发生,这里就变了!

    当蛮军入境,无数百姓哀嚎逃命,其中逃到卧牛岭中的,就有数千人之多。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卧牛岭也是座山,树林够多,在人们的潜意识里,觉得此地或许能够提供庇护,躲过去了,等蛮军离开,返回府城也近。

    但这却是噩梦的开始!

    蛮军离开崂山府的时候,路过此山,发现了难民,便围而杀之。不管老幼妇孺,无一放过。

    那一日,血浸山林,把溪流都染红了,流出来的水,都是血水!

    蛮军管杀不管埋,径自离去,数千尸骸暴尸荒野,恶臭冲天。再后来,所有的尸体都腐化掉,成为了一具具骨头架子,露天横陈,煞气盈野。

    卧牛岭,便变成了卧尸山,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一大乱葬岗,不知有多少新的死亡尸体被扔到了这里,有些还能入土,更多的却是随便遗弃着……

    此地大凶,到夜色降临时,便无人敢近。坊间多有传闻,说山上不详,魔影绰绰,鬼哭狼嚎的,非常可怕。据说山上的老鼠,由于啃吃尸体,一只只都长得跟狗一般大……

    又有山梟哭丧,眼睛又圆又大,泛着骇人的红芒!

    秋夜,今晚星月黯然,风颇大,看起来像是要下雨的样子。将近子时,寒气加重起来。有呜呜声响,听着,仿佛有人在山上哭泣,听得人心惊胆战。

    呱!

    一声嘶鸣,一只夜枭飞起,最后竟是落在一个人的肩膀上。

    若不仔细看,还真看不出那块岩石之上坐着个人。

    他身形不高,全身都笼罩在一袭宽大的黑袍内,坐在石头上面一动不动,一言不语,好像已经和石头融为一体。

    夜枭飞来,那人突然开口,念出一连串艰涩难明的咒语,声音低低,如同神鬼呢喃,有一种入骨的寒气。

    念完之后,夜枭点点头,振翅飞起,没入夜色中,不知去向。

    紧接着,又有黑影迅速地出现,一只、两只……共有四只之多,最后都奔驰到那人跟前,俯身下去,如拜神灵!

    这些,竟都是巨大的山鼠,虽然不如传闻所说,有狗那般大,但个头也已相差不远,尖头长尾,全身皮毛黑得发亮,既恶心,又可怕。

    那人审视着这些山鼠,似乎满意,点一点头,伸出一只右手来。

    这手枯瘦且长,就是一层皮包骨,五指之上,指甲长约三寸,尖锐若刺。

    他弹了弹手指,有黑气迸射而出。

    四只巨鼠赶紧拼命地张大嘴巴来吸取黑气,如餐美食。吸完之后,转身飞快离开,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那人迸射出黑气后,若有损耗,身形有些萎靡下来,又一抬手,下面便有人走来。

    这同样是个全身笼罩在宽大黑袍之内的家伙,只是体型高大,他的黑袍里面,显露出铠甲的存在,而且,他身上无时不刻都在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恶臭味。

    尸臭!

    当一个人浑身尸臭的时候,也就表示他已经不是一个活人,而是一个死人,一具行尸走肉罢了。

    修罗魔骑!

    这名魔骑现在没有骑马,左右双手各自拖曳着一具尸体。

    两具新鲜的尸首,刚被杀死不久。从他们身上的衣装可以看得出,两个都是崂山府的兵丁。

    他们应该是被江草齐派遣出城,负责巡逻戒备的哨兵。他们发现了修罗魔骑,但已经永远无法回去禀告了。

    两具尸体被放到黑袍人的身前,然后那魔骑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黑袍人双手齐出,分别凌空罩在尸体的头颅上,口中念念有词,下一刻,有诡异的红光从尸体头顶上流出——不,应是被吸取而出。

    红光进入黑袍人的掌心,随即他的身子开始微微颤抖,在承受着莫名的苦楚。

    半刻钟后,不再有红光出现,仿佛已经是吸取殆尽。

    黑袍人开始喘着粗气,忽而似乎听到了什么,便站起来,抬头望向远方,那里,正是崂山府的位置所在。

    “桀桀!”

    笑声若哭,左手中多了枚铃铛,轻轻一摇,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
    四周身形绰绰,足有十数人,手里都牵着马。

    那些马也不是普通正常的马,线条健壮,马身上主要的部位都覆盖有甲,马眼细长,眨动之际,有妖异的红光迸射而出。它们身上,同样有深深的臭味飘溢,竟也不是活物。

    黑袍人走下去,翻身上了一匹马,率先而行,十数魔骑簇拥着他,很快消失在黑暗的山林之中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停!”

    策马驰骋的陈三郎猛地勒住缰绳,高声号令。

    江草齐几乎同时,也把马停住。

    得得得!

    后面数百骑反应倒算快速,但完全停下来还是用了些功夫,这才让坐骑缓住了。

    一支队伍,人越多,越难指挥。所谓“尾大不掉”,便是这个道理。因此行军打仗,都得事先在军营里进行刻苦训练,制定各种旗号指令。不同的号令,包含着不同的意思,前进后退,分兵侧击,诸如此类,很是细致。而最出名的一种号令,当为“收兵”。

    鸣金收兵!

    如此一来,即使乱战之中,只要看到或者听到了号令,将士们就知道该干什么了,从而保持住阵型,使得战力能够得到保持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,由于是夜间行军,只靠着微弱的星光看路,好在这路还算平坦,否则的话马失前蹄,就会出事故。

    光线晦暗,指挥难度倍增,旗号都用不上了。有见及此,江草齐事先也做了安排,所有骑兵被分成十个排阵,每个排阵之间都保持一定的距离,很有层次感。

    那么,只要前面的排阵停住前进的步伐,后面的排阵见到,就知道放慢速度了。

    其实正常而言,夜袭本该把马蹄裹上布匹,把马嘴扣上嚼头,不让发出嘶鸣,然后人下马,牵马步行,等差不多走近目标了,这才解除束缚,上马冲杀。

    这一次却不知怎地,陈三郎直接就让所有人冲刺。马蹄声如此声势惊人,只怕数里开外就被人知晓,从而打草惊蛇,逃之夭夭。

    江草齐问:“三郎,怎么了?”

    陈三郎回答:“他们已经走掉,不在那儿了。”

    江草齐一怔。

    陈三郎道:“姐夫,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不该如此大张旗鼓行事?”

    江草齐点头,表示确实如此。

    陈三郎解释道:“我从来不指望能把修罗魔骑一举歼之,而且,那个地方不适合成为战场。说白了,很不利我们和对方搏杀,既然如此,不如打草惊蛇,让他们离开,再寻机而动。”

    江草齐听着,若有所思,脱口说道:“如果蛇在草丛中潜行,行踪隐匿,就难以捕杀,只有把它赶出草丛,这才好下手?”

    这个小舅子,果然不是那些一心读死书的迂腐书生,也不知这些韬略兵法是怎么学到的,不见其拜师,也不见他读这些方面的书籍。说起来也是奇怪呀,及冠之前的他,不但有悚场之疾,还性格懦弱,别人说大声点话,其都会被吓得畏畏缩缩起来,如同鹌鹑般。现在却脱胎换骨般,行军搏杀,指挥若定,完全不同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陈三郎笑道:“不错,正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他虽然在笑,但一双眸子目光冷冷的,望着前面不远的一座山岭显露出来的轮廓。

    那里,以前叫卧牛山,现在叫卧尸山!